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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1學年度_博士班 筆試取代補修報考申請表(申請截至12/3)

本系於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討論修訂第四條第二點之規定,

博士班得選擇以筆試代替補修(每學期開學後第十三週內向系主任提出申請,並於第十八週舉行筆試。未通過者須就該科目重考或下修,申請考試次數每科目以二次為限。)

 

報考自即日起開始申請,

欲提出申請的同學請填寫附件後,

111/12/3繳交,逾期不受理。

*考試日期訂於112/1/5(四),相關時程將另行通知申請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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