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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4-1學期期末展獎學金評量辦法

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設計系
114-1學期期末展獎學金評量辦法


一、評分規則
1. 課程對象:適用於大一至大三設計必修課程,每門課程均分為三個班級。

  • 基本設計課(大一) A、B、C班
  • 產品設計課(大二) A、B、C班
  • 工業設計課(大三) A、B、C班

2. 評審組成:

  • 基設、產設與工設各由三位社會公正人士擔任期末展評審。
  • 評審由策展團隊代表系主任邀請。

3. 發表與評分方式:

  • 學生需親自說明作品並回答評審提問,產品設計課及工業設計課需包含英文發表。各班發表時間及順序依期末展策展團隊公告為主。
  • 評分項目及比例:設計作品之美感:40%、完整度:20%、內容:40%

 

二、獎項及獎學金
1. 全展獎(最大獎):

  • 新台幣 10,000元
  • 僅限 一名得主 (若得獎作品為小組,則小組成員均分獎金)

2. 各門課獎項(每門課各取一名為主):

  • 金獎(第一名):每人 5,000元
  • 銀獎(第二名):每人 2,500元
  • 銅獎(第三名):每人 1,000元

3. 補充說明:

  • 若產品設計或工業設計以組別獲獎,則每位組員均獲得該獎項的全額獎金,不予平分。
  • 各獎項若出現同分情況,可並列獲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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