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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通知】博士班研討會發表採認標準回歸實體辦理公告

一、規範要旨:

本系博士班修業辦法對於研討會發表之認定,歷來以「實體親自口頭發表」為標準。前因 COVID-19 疫情期間,全球多數研討會轉為線上形式,本系基於權宜原則,放寬採認「線上口頭發表」等同實體發表。

 

二、認定標準調整:

鑑於全球疫情已趨穩定,本系公告 202411日起,博士班研討會發表認定應全面回歸「實體親自口頭發表」

 

三、追溯與特殊個案處理:

溯及既往採認:凡於202011日至 20231231日期間進行之線上發表,本系一律予以承認,學生無需另行申報。

特殊個案申訴: 202411日起,原則上不採認線上發表。學生若有特殊事由(如受疫情餘波影響之國際限制或不可抗力因素)導致無法實體出席,請於 2026 323日前提交書面說明及證明文件,交由學生事務委員會進行審查,逾期恕不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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